關于促進和規范民用無人機制造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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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和信息化部日前印發了《關于促進和規范民用無人機制造業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深入實施《中國制造2025》,大力促進兩化融合及軍民深度融合發展,強化產業競爭優勢。《指導意見》統籌促進產業發展和強化安全管控的要求,堅持以發展促進安全,以安全保發展。《指導意見》提出大力開展技術創新、提升產品質量性能、加快培育優勢企業、拓展服務應用領域、建立完善標準體系、強化頻率規范使用、推進管控平臺建設、推動產品檢測認證,促進我國民用無人機制造業健康有序發展。一《指導意見》出臺的意義和背景近年來,我國民用無人機產業發展迅猛,在個人消費娛樂、農林植保、環境監測、搶險救災、航拍測繪、物流運輸等諸多領域得到了廣泛應用。民用無人機產值保持高速增長,2016年產值達到150億元。民用無人機應用領域進一步拓展,成為通用航空大家庭中重要的一員,已經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生產生活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特別是個人消費類無人機,已經具有全球市場領先優勢,成為了“中國制造”一張靚麗的新名片。民用無人機產業迅速發展的同時,“黑飛”、擾航等事件頻發,嚴重威脅公共安全和國家安全,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當前,民用無人機產業健康有序發展面臨著諸多挑戰,一是與產業規模高速發展相比行業法規標準體系建設相對滯后。二是無人機飛行安全監管技術手段缺失,無人機反制設備使用缺乏有效管理。三是能夠支撐產業健康發展的標準體系和檢測認證體系尚未建立。四是部分行業應用類無人機核心技術不足,市場開拓能力有待提升。有效解決民用無人機產業發展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積極引導產業加快發展,加強創新,強化管控要求,對促進我國民用無人機制造業健康有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二《指導意見》的編制過程和總體思路為促進和規范民用無人機產業發展,解決發展過程中暴露出的突出問題,在前期廣泛調研和對發展中存在的重大問題認真研究論證的基礎上,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相關研究機構、科研院所、部分國內優勢企業和業內專家,編制了《指導意見》。在《指導意見》編制的過程中,著重把握了以下要點:一是大力促進產業發展。我國民用無人機產業取得的成績來之不易,需要多措并舉,綜合施策。《指導意見》通過開展技術創新,提升無人機產品技術性能,補足行業應用類無人機技術短板,進一步提升消費類無人機技術水平;推進人工智能、互聯網技術等與無人機的融合應用,拓展無人機服務領域;培育優勢企業,促進大中小企業集聚創新,推動形成無人機特色產業集群,保持我國民用無人機的領先優勢。二是堅持問題導向。一直以來“黑飛”、擾航等突出問題,困擾著無人機產業發展。《指導意見》圍繞加強無人機飛行安全使用,提出強化產品質量性能,完善安全管控技術,建立“國家--省級--企業”三級管控平臺,著力解決產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實現生產端的安全管控。三是突出企業的市場主體地位。企業是市場活動的主體,應充分發揮企業在技術創新和市場開拓方面的積極性,實現促進產業發展和保障安全的目標。應著力激發企業的創新活力和市場開拓能力,大力開展技術創新,提升產品技術性能,不斷拓展服務應用領域。四是重視保障體系建設。民用無人機產業的健康有序發展,涉及標準體系、檢測認證、人才培養、政策支持和日常監管等諸多方面,必須統籌推進。要明確促進和規范民用無人機產業發展的責任主體,建立有利于無人機產業發展的協調機制,研究落實促進和規范產業發展的各項保障措施。三《指導意見》的主要內容《指導意見》提出“堅持市場主體,政府引導”,“堅持創新驅動,標準規范”,“堅持安全發展,技術管控”的基本原則,明確了產業發展階段目標。到2020年,民用無人機產業持續快速發展,產值達到600億元,年均增速40%以上。技術水平持續領先,企業發展取得突破,標準和檢測認證體系基本建立,安全管控手段不斷完善。到2025年,綜合考慮產業成熟度提升后的發展規律,民用無人機產業將由高速成長轉向逐步成熟,增速將逐步降低,按照年均25%的增長率測算,《指導意見》提出到2025年民用無人機產值達到1800億元的發展目標。民用無人機的標準體系日趨完善,檢測認證等相關專業服務機構數量不斷增加,產業體系將更加健全,全球市場競爭優勢將進一步加強。為實現兩個分階段目標,《指導意見》以創新為動力,加快推動產業發展,建立管控平臺,保障無人機安全可控,建設標準體系和檢測認證體系,確保產業規范有序。《指導意見》鼓勵技術創新、應用創新,推進企業商業模式創新。一是加快技術層面的創新。圍繞民用無人機關鍵技術,大力開展產學研用協同創新,強化在消費類無人機領域取得的技術優勢,加快補足行業應用類無人機技術短板。二是推進應用層面的創新。根據市場需求,精準制造產品,進一步拓展民用無人機的服務應用領域。積極推進無人機在農林植保、物流運輸、環境監測、能源測繪、應急救援等領域的創新應用,培育新增長點,形成產業發展新動能。三是開展商業模式創新。結合民用無人機制造業發展現代服務業,鼓勵發展公眾服務供應商,加快民用無人機租賃、保險、培訓等生產性服務業發展,不斷拓展無人機商業應用模式。四是提升產業協同創新能力。結合民用無人機產業自身發展需求,在高集成度芯片、下一代移動通信技術、精準衛星定位等領域開展產業協同創新。推動互聯網、人工智能和無人機制造業深度融合發展,引導社會資本與新技術結合,推進飛控/避障等人工智能系統、傳感器/攝像機等機載設備和機械增穩云臺等民用無人機配套產業協同創新發展。《指導意見》強化民用無人機制造端的安全及監管要求,一是產品方面,要求民用無人機應通過安裝飛行限制軟件(含動態電子圍欄)和避障系統、在線激活關聯實名綁定等方式,滿足安全運行要求;采用加裝通信模塊、飛控軟件升級、預留接口或采用國家制定的統一傳輸協議等手段,將產品納入國家統一管控。二是建立企業、省級和國家三級管控平臺,其中,企業層面,提出建設產品基礎信息數據庫及企業級產品監控服務平臺,做好民用無人機數字身份識別編碼信息登記,及時更新產品電子圍欄等飛行服務數據,做好飛行狀態實時監控和飛行軌跡記錄,確保產品符合安全飛行要求;省級層面,提出建立民用無人機安全管理平臺,依照本省劃設的飛行管控區域及臨時飛行管控任務,對本區域內使用的民用無人機進行飛行安全監管。落實國家對民用無人機管理的各項要求,指導本地區民用無人機生產企業按照國家法律法規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國家層面,建設國家級管控平臺,實現民用無人機的遠程身份識別和飛行狀態監視,開展無人機飛行管理,支撐無人機違規飛行事件處置能力的提高。在標準體系和檢測認證體系建設方面,一是堅持急用先行。加快產品質量保障和飛行安全相關標準的編制出臺,重點開展身份編碼規則、研制單位基本條件及評價方法、產品安全性要求等市場急需標準的編制工作。加強民用無人機檢測認證、試飛驗證等技術和方法研究,形成民用無人機產品安全性、質量可靠性等檢測認證標準。二是加快標準體系建設。開展民用無人機標準研究工作,構建科學的民用無人機標準體系,切實發揮標準對無人機產業發展的引領和支撐作用。擴大標準有效供給,加快無人機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研究制定工作,鼓勵行業協會、產業聯盟等社會團體制定團體標準,提升標準供給數量和水平。三是構建產品檢測認證體系。推動建立一批具有民用無人機檢測認證資質和試驗驗證水平的專業服務機構,滿足行業發展需要。優先開展民用無人機安全性、可靠性、環境適應性和電磁兼容性等檢驗檢測認證工作。四是積極推動民用無人機標準國際化。支持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加強國際標準制定,提高國際話語權,以標準優勢促進產業發展保持國際領先地位。《指導意見》還提出了建立加強組織實施、加大政策支持、注重人才培養、發揮協會作用、強化日常監管等保障措施,以確保各項工作順利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