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無人機管理迎來新探索
in 公司新聞 by huan
《海南省民用無人機管理辦法(暫行)》(以下簡稱《辦法》)已于近日出臺,并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辦法》將成為海南無人機綜合監管試驗平臺運行的基礎,這也就是說,海南成為了國內又一個無人機科學管理的試點地區。海南的飛友將獲得更安全、自由的飛行空間以及更便捷、高效的服務,在規范有序的前提下無憂爽飛。便利用戶:釋放空域 高效審批科學分類,分級管理。根據《辦法》,民用無人機是指除用于執行軍事、海關、警察等飛行任務以外的無人機,分為微型、輕型、小型、中型、大型五個等級。適飛空域內飛行無須申報。《辦法》劃設了適飛空域和管控空域,在分級分類的前提下釋放空域,并進一步推動低空空域開放,其中微型無人機、輕型無人機和植保無人機在適飛空域內飛行,均無須申報飛行計劃。飛友們可在海南無人機綜合監管試驗平臺查詢空域相關信息。簡化流程,讓申請不麻煩。《辦法》指出在管控空域內飛行應取得飛行管制部門的批準,為了減少用戶操作上的難度,海南省明確要求簡化審批、提高效率、實現一站式申報。《辦法》要求飛行計劃實施者需在飛行前1日15時前,通過海南無人機綜合監管試驗平臺提出飛行計劃申請,監管試驗平臺應當于飛行前1日21時前反饋批復結果,經批準后可實施飛行計劃,且用戶無需在提交飛行計劃申請前再單獨進行空域申請。飛行計劃內容包括飛行地點、時間、高度、范圍等信息。海南試點放管結合 兼顧安全與發展海角天涯,上天入海,獨特的地理位置和優勢,讓海南成為不少無人機業余愛好者和專業飛手的飛行探索地之一。在無人機運用場景多元化、飛行活動量增加的背景下,行業的健康發展需要依靠政策與管理方法的不斷清晰和完善。2018年1月,國家空中交通管制委員會辦公室向社會發布了《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從頂層設計上明確了對無人機實施分級分類、管放結合的管理思路,對重量較輕的微輕型無人機劃設相應適飛空域并簡化相關流程,對用于專業作業的小、中、大型無人機進行相對嚴格的適航管理。《辦法》是上述管理思路繼深圳試點后的再次落地。深圳在2018年首先嘗試以一個綜合監管平臺連接管理單位和用戶需求,既做到了多部門協同管理,打通軍方、民航、地方政府三方管理系統,又幫助了深圳的飛友實現合規爽飛、告別“黑飛”。如今的海南試點延續了深圳模式,降低了無人機運行的管控難度,讓無人機用戶有規可循,并努力讓合規操作變得更簡單。相信海南和深圳提供的創新管理模式和經驗,將成為其他地區可持續推廣的范本,為各地飛友提供便捷、為當地無人機產業發展帶來保障。同時,國家政策層面也正在積極推進無人機從生產制造、市場流通到飛行運行實現全生命周期管理。飛友們期待的安全與自由的共存,正在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