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無人機實名登記系統網站于23日發布公告,表示無人機實名登記已根據《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登記管理程序(征求意 見稿)》相關要求進行升級,將于12月1日零點起正式啟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綜合管理平臺https://uom.caac.gov.cn(以下簡稱 UOM)進行實名登記。11月27-30日切換期間現有無人機實名登記系統將無法訪問。以下為公告全文:無人機實名登記新舊系統切換的公告為了進一步規范無人機實名登記工作,優化登記服務,無人機實名登記已根據《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登記管理程序(征求意 見稿)》相關要求進行升級,并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零點起正式啟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綜合管理平臺(以下簡稱 UOM)進行實名登 記,現就系統切換事項公告如下:一、系統切換時間。11 月 27-30 日進行新舊系統數據遷移及網絡地址切換工作,切換期間現有無人機實名登記系統將無法訪問。 二、系統信息。UOM 平臺網址為 https://uom.caac.gov.cn。系統切換后,原無人機實名登記系統網址 https://uas.caac.gov.cn 。原系統用戶名和密碼系統可直接登陸新系統。感謝廣大用戶長期以來對實名登記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系統上線期間,我們將盡最大努力減少對您實名登記事項的影響,對于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特此公告。 2021 年 11 月 23 日《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登記管理程序(征求意見稿)》為加強對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的登記管理,保障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航空活動安全,維護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活動秩序,促進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產業健康有序發展制定。相比《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制登記管理規定》未要求250g以下重量的無人機進行登記,本次文件規定適用的無人機覆蓋了微型、輕型、小型、中型、大型各類無人機。并覆蓋了個人自制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文件要求,無人機制造人應在 “ 民 用 無 人 駕 駛 航 空 器 登 記 管 理 系 統 ” (https://uas.caac.gov.cn)上(以下簡稱“登記系統”)申請賬戶,填報其產品的型號信息;無人機所有人在“民用無人駕駛航 空器登記管理系統”進行實名登記,并在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上展示實名登記標志;無人機所有人或占有人應在“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登記管理系統”進行國籍登記,并在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上展示國籍登記標志。無人機的所有人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自然人)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的法人。無人機所有自然人應登記如下信息:所有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所有人的聯系信息,包括移動電話號碼、電 子郵箱和通訊地址;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的信息,包括產品類型、制造人、 型號、序列號、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規定的唯一產品識別碼、飛控序號等;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的使用用途。無人機所有人為法人時,應登記如下信息:所有人的身份信息, 包括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聯系人、聯系人移動電話和電子郵箱,以及本條第(a)段要求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信息和使用用途(即前一段所列的自然人需登記的無人機信息)。對于個人自制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自制者需要登記:自制者個人信息、產品類型、型號(自定義)、序列號、飛控序號、基礎數據(如 空機重量、最大起飛重量、最大飛行高度、最大飛行半徑、最大外部尺寸 等)、動力系統數據、控制鏈路方式、遙控器/地面站、負載設備、應急處 置功能、工作環境、性能限制和使用用途等,并上傳產品的圖片。已完成實名登記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如涉及境外飛行或載人飛行,應申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國籍登記,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以下為《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登記管理程序(征求意見稿)》部分文章:中科智航公司地址:凈月區生態廣場證大立方大廈1號樓1410聯系電話:15143446624歡迎關注我們: